2019-04-12作者: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
各会员单位:
2017年7月30日,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于“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”取得团体标准编制及发布的资格。为落实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、新修订的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有关精神和要求,根据《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,按照联盟标准化工作的部署,决定开展2019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范围
结核病专业领域相关规范、技术、服务、产品、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标准项目。包括:
(一)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未覆盖的范围。
(二)现行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可细化的部分;或可以明确、细化的具体技术实施。
(三)各种类别的规程、导则、指南等。
二、 团体标准立项要求
(一) 团体标准的选题
团体标准的选题应紧密围绕结核领域的重点问题,具有可行性,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、无重复。对技术成熟、基础工作扎实、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。
(二) 立项申请的基础
1. 拟编制的团体标准技术成熟,具有可推广性;
2. 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和起草;
3. 申报单位和参加标准编写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,标准编写人员应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、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编写规则。
(三) 立项程序
申报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方可立项。
(四) 标准编制的经费
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或各参与标准编写单位共同承担。
三、 申报材料
项目第一申请单位填写《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)并签字加盖公章,扫描电子件发送至zhanying@tb123.org,原件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二区6号楼205,邮编10010。
四、申报时限
项目申报采用集中申报和随时申报相结合。原则上采用集中申报,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6日。逾期申报,秘书处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以及批准立项。
五、 联系方式
占颖,13167373035,zhanying@tb123.org
附件1: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
附件2: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
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
2019年4月12日
附件1-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.pdf
附件2-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.docx
注:第二批征集时间截至2019年8月1日